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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刘宾雁分道扬镳(下)

曹长青

除了在对共产党和西方左右派问题上的分歧之外,我和刘宾雁对“报告文学”这种体裁也有不同看法。我到美国了解、学习和大量阅读新闻报导、调查报告之后,越来越痛感中国那种把新闻和文学混到一起的写法完全不符合最基本的新闻规范。因为到底哪些部份是报告,哪些是文学,根本分不清。而在西方,新闻强调的是客观和真实性,不可虚构,更不可文学化,报导中用形容词都是犯忌。西方出版的书籍也明确分成“虚构”和“非虚构”两大类,不能混淆。

●应该淘汰《报告文学》

而以刘宾雁的报告文学为代表的这类作品,基本是报导和文学不分,事实、引言不给出处的地方占据绝大部份,然后和作者的主观描述、感叹、感慨、评论掺杂在一起。例如他的代表作《人妖之间》,写黑龙江省宾县燃料公司经理王守信贪污案。开篇作者就评论说,王守信“名声不好,是个破鞋”,后来就描述王在那些男性主管面前,“裤子都脱下一半了,那种亲昵劲儿,对于年岁相仿的男性也不是没有一点魅力。”“这麽一个粗鄙、浅薄的家庭妇女不管是多大的官,她能一见如故,把一个五十岁的女人所剩无几的魅力以最不令人厌恶的方式展示出来∶哎呀,我说王书记(或高经理,聂秘书长,反正都一样)呀,咱们宾县老百姓可难啦。”

这些描述全没有出处,都是刘宾雁自己的文学想像和虚拟。从刘宾雁的文中得知,他既没有采访任何“男性主管”,更没采访过王守信本人。只是用“粗鄙、浅薄”等贬意形容词,来渲染暗示王守信可能用色相交易。

除了随意使用形容词,主观论断之外,还动不动就“她想”“他纳闷”之类的。记者只能报导某某怎麽说,却不可以描述对方心里怎麽想,因为记者怎麽能知道对方心里想什麽呢?那一定是你的猜测,而猜测不是新闻,是心理描写,属于文学。上述那些类似说书的情形,在刘宾雁的报告文学中不是比比皆是,而是通篇都是。

正由于这种真假虚实不清,据前《人民日报》总编辑胡绩伟的回忆文章,对刘宾雁的报告文学,不断有人指责“失实”,到《人民日报》、省里和中央告状。

●刘宾雁喜欢议论人而非探讨理论

熟悉刘宾雁的人,如果实事求是,一定会承认他有这样一个特点:喜欢评论人,评价人品。从不少和他交往过的人最近对他的回忆中也可以看出,他评价人的兴趣超过对事情、理念的探讨。我自己就有这样的体会。例如我们一起在夏威夷写书时,当时八九民运刚过去两年,在理论上关于那场民运的争论很多,但在和刘宾雁的交谈中,我没有任何记忆他从理论到操作上做过任何评论和探讨,倒是他对运动的参与者们的品头论足仍记忆犹新,而他对人的判断在相当程度上是偏听偏信的。我这个判断是通过自己和他交往得出的体会,而且上述胡绩伟的文章中也谈到,读者给《人民日报》的告状信中也指出,刘宾雁偏听偏信。正是这种偏听偏信的特点,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的报告文学写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而报告+文学的特点,又给了刘宾雁相当可发挥的余地。

虽然报告文学是中国新闻的一种形式,也在启迪人们思想中起过重要作用,在当年使用无可厚非,但刘宾雁在美国读了十多年《纽约时报》之后,仍未见他对当年这种完全缺乏新闻专业性作品的思考和反省。报告文学这种形式,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既损害报告,也不是文学,是一种必须从新闻中淘汰的形式。刘宾雁是报告文学的代表作家,他能认识到并表态的话,当然对推动中国记者的专业化会起到相当的作用。

●王守信不死,可能是大企业家

除了新闻写作本身的形式问题之外,刘宾雁那些报告文学的思想性也值得重新评价。再以《人妖之间》为例。今天来看,王守信当年那些经营想法,很像是今天市场经济的先声;她不过是头脑灵活,吃苦能干,想方设法为她的公司和宾县争取经济利益。今天,王守信很可能是个大企业家。她虽然有请客送礼、把赢利放进“小金库”等问题,但既没卷款外逃,没有私吞公款,而是和公司营业部主任及会计三人掌管。用这些钱,再去拉关系,为宾县民众争取更多的煤、化肥、水泥和木材等利益,并为公司职工盖房子。即使王守信有腐败行为,也绝不构成死罪。

刘宾雁本人在“答读者问”中说,“王守信早巳败露,多次报导,但她在宾县还不臭。同她勇敢斗争的人也不香。”后来刘宾雁在美国接受“新唐人电视”采访时还承认,“王守信虽然已经被捕了,但老百姓还说她好。可惜这点我没能写出来。”王守信是在《人妖之间》发表一百五十天之后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了,是否和那篇报告文学有关系,很难判断。但刘宾雁直到去世,也没有对他的文章是否对一个人被处决有一定责任做过任何反省。今天来看,以刘宾雁在美国这些年来一直强烈反对资本主义经济来看,他当年之所以对王守信那麽大劲头,与他对市场经济的反感大概不无关系。

●用“特权”写报告文学

无可否认,刘宾雁的报告文学在七十年代末能够提出共产党内的腐败问题,在当年起到了重要的思想解放作用,是有历史意义的。他那种为民请命的道义精神和刨根问底的调查劲头是令人钦佩的。但为什麽到了美国之后,在长达十七年的时间里,他再也没写出任何一篇报告文学呢?在很多原因之中,有一条大概是因为他失去了当年的特权地位。

由于曾和他一起采访调查过,所以对这点感触非常深刻。刘宾雁到哈尔滨调查王福绵案时,住的是招待外宾的“国旅”大厦,而且还带两个“采访助手”。所谓采访,根本用不著他去找人,而是提出名单,由当地的党组织把这些人叫来,经常就是在他住的宾馆进行。例如黑龙江省公安厅管制院副院长,就是从几十公里外的医院赶到市里的刘宾雁住的“国旅”,与其说是接受采访,不如说是接受上级组织问话。关于王福绵的案子,刘宾雁准备写成“内参”,直接交给中共总书记胡耀邦,这是一种特殊的权力。

再比如我陪他去北安采访,当地的县委宣传部长到火车站迎接,然后住进县委招待所,摆上酒席。在精神病院采访之后,刘宾雁还给全院职工做了报告,医院负责人陪坐台上,一派上级领导做指示般的阵势。作为党的机关报《人民日报》的记者,他当然在相当程度上代表著“上级”,代表著“权力”,是有“上方宝剑”的。一个可以向中央领导写“内参”的权力,就把那些地方官员吓得战战兢兢,即使是省委书记,也得礼让三分。有这等采访条件,再能在党的机关报发表,随后其他党报转载,那的确是实权。

所以说,当时的刘宾雁可以说是具有双重性,既是为民请命的正义象徵,同时还是代表上级党组织的权力化身。有人称他“刘包公”,还真有几分准确,因为包公就是主持正义和朝廷权力的混合物。

而到了美国,当这种采访和发表的双重“特权”失去之后,就再也没有报告文学出产了;而且十七年来,也没见他写出其他有影响力的东西,这就不是失去特权可以解释的了。大概是由于他仍寻找共产党、仍追求社会主义理想的思想局限造成的。

●黑暗中一束道德的光亮

虽然我在思想上和新闻写作形式上都和刘宾雁先生分道扬镳了;但对他身上的许多非常难能可贵之处,仍是十分推崇。首先,他的确是一个真正有理想追求的人,至死都在孜孜不倦地探索著、思考著、努力著。尽管他的一生是悲剧的一生,但我却不认为他是一个平庸者。尤其是知道他临终前几个月还在做剪报、收集资料,关心拉丁美洲的下一步发展(希望验证他所追求的理论),真是很感动。

其次,刘宾雁先生是一个充满道义感、社会责任感的人。他那种忧国忧民的劲头,有一种男子汉大丈夫要承担责任的侠义;他那种关注底层民众命运的悲天悯人之心,更让人感觉一束道德的光亮,一种关爱他人的美好。

第三,在中国人多善于尔虞我诈,钩心斗角的现状下,刘宾雁一直保持著一种难能可贵的诚实和正直。打个比方说,如果你跟刘宾雁签一个合同(哪怕是口头承诺),都绝不用担心他会骗你。诚实和正直是我对老一代人的许多非议之后,最肯定、推崇并视为榜样的。刘宾雁可以在思想理念上错到底,但他是一个犯诚实错误的人。他的人生没有狡猾算计、更没有玩世不恭的犬儒主义。他在中国那些作为,不是精心权衡利益得失之后才做的,而是自己认为是正义的,就去做了。这在今天这个时代更是十分令人怀念的品德。

还有很小的事情,让我很感动,一直记了十几年。比如说,在夏威夷的时候,他们夫妇借用一下我们的车,送回来的时候一定给加满了油;借用一下照相机,还回时就悄悄放进去一个新的胶卷。这类小事也反映出一种难能可贵的美德。

对刘宾雁先生,我最强烈的一种感觉就是遗憾。思考刘宾雁的一生,更痛感人的头脑是一种多麽无力、多麽靠不住的东西,一旦错误,可以错到惊天动地,而自己全然不知。于是时刻提醒自己,任何时刻的固步自封、自以为是都是绝不可取的。

(全文完)

2005年圣诞前夕于纽约

——原载香港《开放》月刊2006年1月号)

201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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